但他这样的人,最后却非要选择自己双手沾血,把依旧两眼被崔惠廷毒瞎,出车祸的全在俊推下楼,让他死在水泥地基里,有必要吗?为什么非得多此一举?因为他和朴妍珍离婚了,感情破碎,按照之前全在俊律师朋友的说法,可以通过这一点来要回女儿,全在俊不死,他绝对会和河道英抢人,只有杀了他,河道英才能安心。另一方面,河道英的自尊心,虽然他不爱朴妍珍,但是全在俊借此去救她,自己的女人以后和其他人在一起,他无法接受。这句话看似提的漫不经心,实则却是高明楼的有意为之。他是个非常精明的人,懂得在求人帮忙之前,先拿出足够的筹码。马股长也是个干部,他自然懂得人情世故,领会了高明楼的意思后,正打算说些什么,却又被高明楼突如其来的“彩虹屁”,给捧晕了。